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期刊列表>文章详情

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竞争法》评析

【摘要】
乌兹别克斯坦2012年颁布的《竞争法》意在推动自由竞争市场机制的形成,由于采取了统一式的立法模式,该法将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、协同行为、经营者集中、行政垄断等垄断行为一并纳入规制范畴,并构建了以反垄断与竞争执法委员会为核心的一元化执法机制。乌《竞争法》与其市场化改革目标更契合,但是从立法技术上来说其规则体系过于封闭并存在诸多逻辑冲突,规制理念较为陈旧,不利于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。

【作者】马幸荣

【作者单位】马幸荣,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生、伊犁师范学院法政学院教授

【期刊】 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

【年.卷(期):页码】2015.5 (4):0-0

【DOI】

【关键词】乌兹别克斯坦;竞争法;立法理念

欢迎阅读《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》!您是该文第3856位读者!

远程稿件处理系统

投稿登录 查稿登录 审稿登录 编辑登录
治学写作 学术专著 国情概览 欧亚风情